上海惊现悲剧,一外甥带五人围殴舅舅,舅妈急中生智泼洒强腐蚀液体

上海 更新于:2025-07-3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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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一外甥带5人上门对舅舅进行殴打,舅妈情急之下随手拿起墙角的一瓶强腐蚀性液体朝着其中一男子泼去,事后,男子全身20%烧伤,造成10级伤残,男子将舅妈告上法庭,法院的判罚结果亮了!

    上海外甥带5人上门打舅舅,舅妈泼强腐蚀性液体反击,法院判决引热议

    上海老城区的老式居民楼里,沈建国捂着流血的额头,蜷缩在玄关地板上。他外甥林浩正一脚脚往他身上踹,旁边四个壮汉抄着带来的钢管,嘴里骂骂咧咧:“老东西,敢占我家地,今天废了你!”

    这事儿得从半年前说起。沈建国家那间二十平米的老房子要拆迁,按政策能分套两居室。外甥林浩觉得姥姥(沈建国的母亲)当年住过这屋,拆迁款该有他一份,三番五次来闹,沈建国没理他——房产证上明明白白是自己的名字。

    这天下午三点多,林浩带着四个纹身的男人,一脚踹开沈建国家的木门。沈建国刚从菜场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兜菜,没等反应过来,就被人按在墙上。

    “沈建国,最后问你一次,拆迁房分不分我一半?”林浩叼着烟,眼神狠戾。
    “房产证是我的名,你凭啥要?”沈建国挣扎着反驳。
    “凭啥?就凭我是林家后人!”林浩挥手就给了沈建国一巴掌,“给脸不要脸是吧?”

    四个壮汉立刻围上来,拳头钢管没头没脑地往下砸。沈建国的妻子王秀兰在里屋做饭,听见动静冲出来,看见丈夫被打得满脸是血,尖叫着扑上去拉人:“别打了!要出人命了!”

    可她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哪拉得住五个年轻男人?林浩一把推开她,王秀兰撞在墙角的煤气罐上,额头磕出个口子。她看着地上呻吟的丈夫,又看着举着钢管要往下砸的壮汉,眼睛突然红了。

    墙角堆着几瓶装修剩下的草酸(一种强腐蚀性液体,用来清理瓷砖污渍),是上周工人忘在这儿的。王秀兰想都没想,抓起一瓶拧开盖子,朝着离得最近的一个壮汉泼了过去。

    “啊——!”那壮汉没防备,脸上、胳膊上瞬间被泼了个正着,疼得在地上打滚,衣服沾到液体的地方滋滋冒烟。

    这一下把所有人都吓住了。林浩看着同伴惨叫的样子,又看看王秀兰手里还在滴液的空瓶子,骂了句“疯婆子”,带着人扶着伤者跑了。

    王秀兰赶紧跪在地上扶丈夫:“建国,你咋样?能说话不?”沈建国咳着血,指了指电话:“快……报警……”

    警察来的时候,沈建国被救护车拉去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被泼的壮汉张某更惨,脸部和上肢20%皮肤烧伤,构成十级伤残。

    一个月后,张某把王秀兰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元。林浩那边也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他倒打一耙,说王秀兰“故意伤人”。

    法庭上,张某的律师振振有词:“即使发生冲突,王秀兰也不该使用强腐蚀性液体,这超出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王秀兰的律师当场播放了楼道监控:画面里五个男人围殴沈建国,钢管多次击打头部,王秀兰被推倒后,壮汉正举钢管砸向沈建国的后脑勺——“这是致命攻击!我当事人当时不反击,丈夫可能就没命了!”律师又提交了医院证明,“沈建国当时已出现意识模糊,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王秀兰的行为符合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官看着监控里混乱的场面,又核对了双方的伤情鉴定,最后敲下法槌:
    “被告人王秀兰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保护本人及丈夫的人身安全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张某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听到判决,王秀兰捂着脸哭了。沈建国拄着拐杖,慢慢走到她身边:“没事了,都过去了。”

    后来林浩和另外四个参与殴打的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刑,刑期从八个月到两年不等。
    网友评论:
    @上海网友老周:干得漂亮!这叫以暴制暴?我看是正当防卫!五个大男人打老两口,换谁都得拼命!
    @律师小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行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本案中钢管击头确实算“行凶”,判决没毛病。
    @宝妈小陈:看着都后怕,要是舅妈没反击,说不定舅舅就被打死了。支持法院判决,好人不能受欺负!
    @网友“平头哥”:草酸腐蚀性那么强,确实吓人,但当时那种情况,哪有时间想该用啥反击?总不能等着被打死吧?
    @退休教师张姐:家庭矛盾闹到这份上,林浩这外甥太不是东西!法院判得公正,让坏人知道,别人的东西抢不得,人更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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