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发布系统内外人才招聘公告,诚邀精英加盟

上海 更新于:2025-07-17 15:25
  • 自信吉恩5c2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发布系统内外人才招聘公告,诚邀各界精英加盟,以下是具体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 燃气轮机研发工程师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工作内容:负责燃气轮机研发设计、性能优化、技术攻关等工作。
    2. 燃气轮机维修工程师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工作内容:负责燃气轮机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工作。
    3. 销售工程师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 工作内容: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客户开发、业务洽谈等工作。
    4. 技术支持工程师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工作内容:负责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质量工程师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质量管理、机械、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工作内容: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分析等工作。
    二、薪资待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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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757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公告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燃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华电燃气轮机核心技术研发的国际化创新平台以及燃气轮机关键部件研制和自主运检技术攻关的高科技公司。主要开展基础应用研究、核心技术研发、关键部件设计制造和检修、绿色高效发电技术研发等,建设具有华电特色的燃机技术标准体系。

      为满足燃气轮机关键部件研发设计工作需要,现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部分燃机关键部件研发设计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

      3. 同等条件以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执行力,忠于华电事业。

      2.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创新意识和奋斗精神,能够胜任岗位。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所在单位和拟入职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4.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职工作病症。

      5. 不存在需任职回避或公务回避的情况。

      (二)资格条件

      具体见附件1。

      注: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否决事项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 尚未解除竞业协议的。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1. 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华电系统内报名人员请扫描内部招聘二维码,系统外报名人员请扫描社会招聘二维码。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重要荣誉证书以及近3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资料等。华电系统内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招聘二维码: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下午17:00

      2. 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 心理测验、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安排心理测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4. 开展背景调查

      如拟录用人员为系统外人员,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5. 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应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后果自负。

      6. 公示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7. 审批录用

      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后,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 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 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3. 凡正式录入人员,工资按应聘单位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4. 如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该岗位可空缺;招聘单位不对未被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5. 本次招聘不承诺解决应聘人员户口及家属工作等相关问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021-2053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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