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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的现行政策,今年在上海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只要"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通常情况下是"具有申请购买首套住房资格"的。
关键点在于:
1. "户口状况": "如果毕业生获得了上海户口"(无论是通过应届生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途径),那么他们作为上海户籍居民,在购房资格上没有限制,可以正常申请购买商品住房(包括首套和二套)。 "如果毕业生尚未获得上海户口",但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即有上海市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那么他们通常可以被视为"符合条件的“沪漂”购房者",可以申请购买"首套住房"。
2. "社保/个税要求": 对于未落户的购房者,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通常要求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在上海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要求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落实工作”意味着毕业生找到了工作,通常能够满足这项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3. "首套房认定": 购买首套房需要满足一定的购房资格,例如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记录(或符合特定情况下的二套认定标准)。 作为应届毕业生且已落实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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